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長照2.0專區 > 服務單位 > 長照機構管理 > 訊息公佈欄 > 護理機構-一般護理之家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衛生福利部訂定「護理人員法第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五款所定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容許廣告事項」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0月17日衛部照字第1111561428號公告辦理。
  2. 衛生福利部訂定「護理人員法第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五款所定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容許廣告事項」,自即日起生效,詳如附件。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6
  • 發布日期: 2022-10-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