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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以下稱外看)之照顧服務補助審核疑義案一案。

  1. 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以下稱長照給付辦法)第10條規定:「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長照給付對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依其他法令規定領有相同性質之照顧服務補助者,給付附表二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百分之三十,並以用於附表四專業服務照顧組合為限」,基此,長照給付辦法補助對象如聘僱外看,其起算日期,參照本部109年7月31日衛部顧字第1091961617號函,係以仲介業者於外看交付雇主時,所完成簽署外看交付雇主紀錄表之登載交付日期為準,先予敘明。
  2. 查勞動部就業服務法第4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同法第57條第1項第1款規定,雇主不得僱用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聘僱之外國人,因此民眾僱用逃逸外看,或未經勞動部許可,聘用非由本人合法申請引進的外看,均屬違法。
  3. 照管中心或長照特約單位發現案家疑似非法聘僱外看情形,應以書面或電話向警察局、勞工主管機關、或內政部移民署等單位提出檢舉。
  4. 若所聘非法外看經移民署查處將致被照顧者產生照顧空窗,考量旨揭家庭可能有急需照顧服務需求,是以,被照顧者經縣市長期照顧中心評估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為第2級(含)以上者,可申請包含照顧服務之所有長照服務;未符合長期失能資格者,則轉介社福資源(含社政獨居老人關懷服務等)。
  5.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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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2-29
  • 發布日期: 2022-12-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