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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毒篩檢對象及頻率

愛滋病毒篩檢對象及頻率:

  1. 有性行為者,建議至少進行1次愛滋篩檢。
  2. 有不安全性行為者,建議每年至少進行1次愛滋篩檢。
  3. 若有感染風險行為(如感染性病、多重性伴侶、使用成癮性藥物、與人共用針具或稀釋液等)、或性伴侶有前述任一情形者,建議每36個月篩檢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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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5-20
  • 發布日期: 2024-05-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點閱次數: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