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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訂定之「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即日停止適用。

1.依據衛生福利部112426日衛部顧字第1121960992號函辦理。

 2.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內外疫情趨緩,有關衛生福利部訂定之「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即日停止適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詳見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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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5-10
  • 發布日期: 2023-05-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