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22日衛部顧字第1121961161號函辦理。
二、按衛生福利部前111年10月20日以衛授家字第1110761152D號函公告修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在案,並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先予敘明。
三、經查身障輔具補助辦法所載之居家用照顧床與輪椅座墊,其規格及功能規範均有較大幅度修正,經地方政府反應,實務上仍有不諳現行規定情形,故再予說明如下:
(一)居家用照顧床/EH01:新增需有獨立「床架」,床板 含靠背段、坐段、大腿段和小腿段 「4片以上 」之設計及「側面護欄」,且床板靠背段及腿段具抬升之功能;電動床墊已不符合補助規定。
(二)輪椅座墊-D款固態凝膠座墊/EG06:新增凝膠應為連續性覆蓋材質;蜂巢式凝膠座墊已不符合補助規定。
(三)輪椅座墊 -G款量製型座墊/EG09:已新增規格(1)以座面適形提供臀部及大腿內、外側支撐設計,並可利用配件或訂製方式分區設定座面支撐度;(2)厚度:坐骨受壓處應具4公分以上之適形泡棉;(3)含2種以上不同密度之複合式泡棉設計;(4)各層密度:60公斤/立方公尺以上。
四、請本市長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改善服務特約單位配合身障輔具補助辦法新制規定辦理,並於民眾購買長照輔具時應詳實說明,符合輔具評估報告書核定輔具項目及規格或功能等,避免產生申請補助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