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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15-116年度「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草案)

  1. 徵求臺中市115年度有意願加入「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醫院,請貴院於115年1月5日前(非以郵戳為憑) 檢附申請文件,免備文以郵寄掛號方式送達本局長期照護科(地址:420206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2. 因衛生福利部115年度「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尚未公布,故申請單位參照旨揭計畫(草案)先行規劃,後續仍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115年度「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規範與範圍為主。
  3. 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4. 本計畫作業須知與申請表,請逕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頁/長照服務專區/一般民眾/找長照資源/長照服務及資源簡介/出院準備銜接長照計畫下載。
  5. 有關「申請表」勾選 【參、提供長照輔具服務:□是 □否】事宜,若勾選「是」請依作業須知規範與長照輔具服務單位審查表規定,檢送本計畫申請表時,檢附審查表規定所需文件,並比照E 碼特約單位提供服務項目碼別,至「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臺」維護服務紀錄及申報費用。審查表規定所需文件網址下載(如下相關連結)參閱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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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24
  • 發布日期: 2025-12-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