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心理諮詢服務
一、服務對象:
提供本市年滿65歲(含)以上,具溝通能力、有意願接受服務之長者,經長者心理健康量表施測總分7分以上,且經本局審核確有心理諮詢需求事實者,或具自殺意念、未遂行為之高風險個案(以無衛生所或社區關懷員訪視中者為優先),或自殺死亡個案之遺族等。
二、服務內容:
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提供免費到宅心理諮詢服務,每人以4次為原則。
三、承辦人連絡方式:
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04-23936512轉13 簡小姐。
四、受理單位:
臺中市各區衛生所。
五、備註:
請事先申請,服務轉介單(含長者心理健康量表GDS)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