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該校函詢健康產業管理系得否採認為居督員資格一事,該部說明如下:
- 衛生福利部前以108年7月17日衛部顧字第1081962033號函及111年12月23日衛部顧字第1111962087號函知地方政府,有關居督員資格認列方式,係參考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系統」所列「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社會福利學門-老年人及失能成人照顧學類」(即教育部審認該科系學習學分50%以上之主要細學類)予以認列;惟該校健管系106學年度至111學年度之主要細學類為空白,不分學制細學類為「09191 公共衛生細學類」與該部前開採認原則之「09211 老年照顧服務細學類」有所差異。
- 惟衛生福利部前於106年12月20日衛部照字第1060135638號函知地方政府老人照顧相關科系之相關大專院校名單,該校健管系列入其中,且教育部業已同意貴校健管系自112學年度主要細學類調整為「09211老年照顧服務細學類」,考量部分畢業生已任職居督員,為避免影響其就業權利,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該部勉予同意採認貴校自106年度至111年度之畢業生得符合居督員資格。
- 至該校健管系98學年度至105學年度及112學年度之細學類為「09211 老年照顧服務細學類」,該部針對長照人員資格之照顧、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認定範圍,該學科分類符合上開居督員資格,至無疑義。
- 綜上,為應居督員角色功能,有關其資格相關系、所、學位學程之認列,係參考分類系統經教育部審認該科系學習學分50%以上之細學類(即主要細學類)認列,須符合「09211老年照顧服務細學類」始符合居督員資格中所稱照顧、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請貴校本於創設健管系之宗旨及人才培育方向,規劃課程並據以提報學科標準分類,如後續該校健管系畢業生欲申請核發長照服務人員證明文件時,得依前開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