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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函復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甘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有關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登錄一案,並副知本府知悉。

一、 另該部於1111121日修正公告「長照服務特定項目」,其特定項目係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或長照特約單位針對長照服務需要者提供之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服務、臨時住宿服務、住宿服務、醫事照護服務;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或長照特約單位提供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提供之喘息服務;長照需要之評估服務;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內執行之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之服務」。自11291日起長照人員登錄之長照服務單位,應以1處為限(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18條及第22條)。

二、 另查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更新其長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時,於更新前之證明文件有效期間,需依本辦法第1719條規定登錄、支援其提供服務之長照服務單位或實際提供長照服務,始得申請認證證明文件更新;又關於「實際提供長照服務」一節,該部已於113312日以衛部顧字第1131960626號函釋在案,係指以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之個人長照服務(包含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與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之喘息服務,及任職於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榮譽國民之家或住宿式長照機構提供長照特定項目為原則,合先敘明。

三、 綜上,上述所提之長照服務項目,均需長照服務人員登錄後,始得提供長照服務;惟該會所稱之「營養餐飲服務」,係指協助經濟弱勢失能者(含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福利政策,幫助其獲得日常營養補充之營養餐食服務,爰其服務提供單位之相關人員,並未限定需由長照服務人員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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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06
  • 發布日期: 2024-06-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