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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本市長期照顧服務品質,有關本局「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照中心個案管理流程」(第六版)已於113年10月16日核定通過,1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本次流程修訂重點擇要如下:

一、核定等級及額度:作業說明中「A個管於3個工作天內完成家訪,並完成照顧計畫擬定送出予督導或資深照專簽審」修改為「A個管於2個工作天內完成家訪,並完成照顧計畫擬定送出予督導或資深照專簽審」。

二、服務照會及派案:作業說明中原「B單位接受A個管照會後,需於5個工作天內完成家訪並提供服務。」修改為「A個管應於計畫簽審通過1個工作天內照會B特約服務單位及B單位接受A個管照會後,需於3個工作天內完成家訪並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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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21
  • 發布日期: 2024-10-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