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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失智症個案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CDR)資料上傳獎勵計畫」

為有效掌握國內失智症者之嚴重程度,盤點現行失智照護資源所因應之供需情形及規劃資源布建,鼓勵醫療機構上傳失智症者之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以下稱CDR)分數,以整合個案醫療及照護資訊,提供以個案為中心的連續性照護,促進醫療服務與照顧服務之銜接,建立我國失智資料庫,協助失智個案轉銜適切之醫療與長照服務。計畫內容及獎勵費用摘述如次:

一、 實施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 本計畫適用對象,係為至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並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上傳就醫主、次診斷碼為失智診斷碼。

三、 獎勵費用:以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為統計及支付單位,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於每一季上傳期限結束後,自「失智照護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產製上傳清冊完成審核,並提供核付清冊予健保署,再由健保署依核付清冊代為撥付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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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13
  • 發布日期: 2024-11-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