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徵求辦理114年至116年「臺中市社區巡迴乳房X光攝影檢查」合約醫療院所。
依據:癌症防治法第4條、行政程序法第135條及第138條、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市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認可辦理乳房X光攝影檢查之健保合約醫療院所。
二、執行期程:自114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倘於合約期間有違反本合約或相關規定,影響服務品質,經通知限期未改善者,得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合約,不再續約。
三、本案屬「預防保健服務」項目,合約醫療院所不得向民眾收取任何費用,民眾篩檢之相關費用依「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申報。
四、 有意願參與合約之醫療院所,請於113年12月25日前(以送達日為主)免備文將契約申請書(1式2份)、契約書(1式2份)用印後寄達本局,經本局審核後,始得辦理締約事宜。
五、執行期間,符合本案資格條件之醫療院所有意願加入本市「臺中市社區巡迴乳房X光攝影檢查」契約者,得另簽奉核可後辦理。
六、收件方式及地點: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保健科健管股-劉小姐收(地址:420206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七、旨揭計畫徵求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於收件截止日(12月25日)前,逕洽本局保健科劉小姐(04-25265394分機轉3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