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中市114年長照2.0整合型計畫。 公告事項: 一、本局「114年臺中市社區整體照服務體系計畫」A單位(和平區)審查通過名單如附件。 二、本局將另函文通知委員建議、計畫書修正及契約簽訂事宜,倘未依規定修正計畫書者,得撤銷通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