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該部111年8月22日衛部顧字第1111961835號公告之「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規定,取得照顧服務員(下稱照資格須完成訓練課程及相關成績考核,訓練課程包含核心課程、實作課程、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及臨床實習課程,其核心課程得參加該部辦理之網路(線上)訓練課程,先予敘明。
二、承上,因應近年長照政策及法規之滾動式修正,致現行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臺之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課程不敷使用,爰該部前委託國立空大中學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完成更新旨揭訓練課程,並預計於114年3月5日上架於數位學習平臺,供學員學習及訓練單位運用。
三、另為利新住民等外籍人員學習照顧服務技巧,該部將循往例函送旨揭課程,請勞動部辦理4國語言(印尼語、英語、越南語及泰語)翻譯作業,惟勞動部表示該翻譯作業預計於114年底前完成,屆時該部將依勞動部翻譯期程上架於數位學習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