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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經濟部「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2月19日衛部照字第1141560239號函辦理。
  2. 經濟部業於114年2月12日以經商字第11468000190號令發布修正「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要點」部分規定,併附發布令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供參。
  3. 依據旨揭要點(如下相關連結)第五點及附件二規定,該要點補助對象包含醫事機構,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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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21
  • 發布日期: 2025-02-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