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業服務 > 癌症防治 > 肺癌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肺癌篩檢補助計畫【114年7月1日啟動】

一、  目的:

為守護臺中市民肺部健康,本局與國際扶輪3461地區共同辦理臺中市肺癌篩檢補助計畫,透過篩檢早期發現肺部疾病,並早期治療,特訂定本計畫。

二、  補助對象:

本計畫補助採一次性,不重覆為原則。設籍臺中市之市民,並符合以下肺癌高風險族群條件者,擇一補助。

(一) 具肺癌家族史:30-39歲女性30-44歲男性,且其有血緣關係之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

(二) 吸菸者:30-49吸菸史達15-年以上(含仍吸菸者)。

(三) 備註:

1.本計畫已排除公費肺癌篩檢對象

2.包-年:平均「每天吸菸包數」X「吸菸年數」。(例如:平均每天吸1包菸,共吸了15年;或每天吸3包菸,吸5年,以此類推)。

3.補助年齡以「年份」檢核,對於年齡條件如下:

(1)   具肺癌家族史:

A. 女性:「3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40」。

B. 男性:「3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45」。

(2)   吸菸史:「3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50」。

4.若家人係其他原發癌症(例如乳癌)轉移至肺、發生於胸部之淋巴癌、胸腺癌、縱膈腔(惡性)腫瘤、胸部結締組織及其他軟組織惡性腫瘤等,「非」屬肺癌。

三、  計畫名額:本計畫限額2,350位,每案補助4,000元。

四、  辦理時間:11471日起至1161031日止。

五、  應備文件:身分證、身分證明文件等。

六、  符合資格的市民請填寫線上表單。本局將進行初步篩選,並於符合標準後另行通知。

線上報名

七、  預約成功後,請務必如期前往醫院受檢,以免資格被取消。如需取消或更改醫院,請致電本局。

八、  聯繫窗口:

(04)25265394分機7072謝小姐;

114年77日後請致電(04)22289111分機70251謝小姐。

檔案下載(或附件)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02
  • 發布日期: 2025-06-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 點閱次數: 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