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為守護臺中市民肺部健康,本局與國際扶輪3461地區共同辦理臺中市肺癌篩檢補助計畫,透過篩檢早期發現肺部疾病,並早期治療,特訂定本計畫。
二、 補助對象:
本計畫補助採一次性,不重覆為原則。設籍臺中市之市民,並符合以下肺癌高風險族群條件者,擇一補助。
(一) 具肺癌家族史:30-39歲女性或30-44歲男性,且其有血緣關係之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
(二) 吸菸者:30-49歲吸菸史達15包-年以上(含仍吸菸者)。
(三) 備註:
1.本計畫已排除公費肺癌篩檢對象。
2.包-年:平均「每天吸菸包數」X「吸菸年數」。(例如:平均每天吸1包菸,共吸了15年;或每天吸3包菸,吸5年,以此類推)。
3.補助年齡以「年份」檢核,對於年齡條件如下:
(1) 具肺癌家族史:
A. 女性:「3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40」。
B. 男性:「3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45」。
(2) 吸菸史:「3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50」。
4.若家人係其他原發癌症(例如乳癌)轉移至肺、發生於胸部之淋巴癌、胸腺癌、縱膈腔(惡性)腫瘤、胸部結締組織及其他軟組織惡性腫瘤等,「非」屬肺癌。
三、 計畫名額:本計畫限額2,350位,每案補助4,000元。
四、 辦理時間:114年7月1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止。
五、 應備文件:身分證、身分證明文件等。
六、 符合資格的市民請填寫線上表單。本局將進行初步篩選,並於符合標準後另行通知。
七、 預約成功後,請務必如期前往醫院受檢,以免資格被取消。如需取消或更改醫院,請致電本局。
八、 聯繫窗口:
(04)25265394分機7072謝小姐;
114年7月7日後請致電(04)22289111分機70251謝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