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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肺癌篩檢補助計畫【114年7月1日啟動】

一、目的:

為守護臺中市民肺部健康,本局與國際扶輪3461地區共同辦理臺中市肺癌篩檢補助計畫,透過篩檢早期發現肺部疾病,並早期治療,特訂定本計畫。

二、補助對象:

(一) 具肺癌家族史:女性30-39男性30-44其有血緣關係之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

(二) 吸菸史:30-49吸菸史達15-年以上。

(三) 備註:

1.本計畫已排除公費肺癌篩檢對象。

2.「包-年」定義為平均每日吸菸包數*吸菸年數(例如:平均每天吸1包菸,共吸了15年;或每天吸3包菸,吸5年,以此類推)

3.補助年齡以「年份」檢核,對於年齡條件如下:

(1)   具肺癌家族史:

A. 女性:「3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40」。

B. 男性:「3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45」。

(2)   吸菸史:「3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50」。

4.若家人係其他原發癌症(例如乳癌)轉移至肺、發生於胸部之淋巴癌、胸腺癌、縱膈腔(惡性)腫瘤、胸部結締組織及其他軟組織惡性腫瘤等,「非」屬肺癌。

三、計畫名額:本計畫限額2,350位,每案補助4,000元。

四、辦理時間:11471日起至1161031日止。

五、應備文件:身分證、健保卡、身分證明文件等。

六、篩檢前請先撥打電話至醫院詢問,表明採用「臺中市肺癌篩檢補助計畫」,並先跟醫院約好時間前往,預約成功後請如期受檢,避免資格被取消,如須取消請致電至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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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17
  • 發布日期: 2025-07-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 點閱次數: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