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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護理之家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落實於緊急應變之提醒事項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94日衛部照字第1141561045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邀集專家,研擬旨揭「提醒事項」,協助機構落實公共安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及運用至緊急應變程序,以發揮功用、簡化值班人員應變作為。

三、請本市一般護理之家機構防火管理人與相關人員參考,以提升機構之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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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09
  • 發布日期: 2025-09-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