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115學年度入國小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述評估工作資訊如下,餘請參閱實施計畫(如說明三):
(一) 申請對象:
1、114學年度暫緩入學個案: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且通過暫緩入學申請之特殊教育學生。
2、115學年度屆齡入學個案: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之特殊教育學生。
(二) 申請時間與方式:
1、申請時間:
(1)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
114年9月12日(星期五)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
(2)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114年9月12日(星期五)至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3)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後發現之特殊需求個案可個別申請至1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
2、申請方式:
(1)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由幼兒園彙整園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家長意願後,併同「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評估報名表」及戶籍 資料,逕寄/送/掃描(擇一)至指定地點。
(2)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 案:請家長自行下載、至就讀幼兒園或學區國小輔 導室填寫「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評估報名表」,併同戶籍資料,逕寄/送/掃描(擇一)至指 定地點(可同時檢附現有之醫療佐證資料以利評估 人員先行了解幼兒現況)。
(3)受理申請單位: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學前鑑定組。
甲、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樂業國小)。
乙、電話:04-22138215#820。
丙、本市特教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 edu.tw。
三、如需旨述計畫、報名表或相關檔案,請逕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專區(入小學、入幼兒園)-「臺中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115學年度入國小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暨評估報名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