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0月31日衛部照字第1140146376號函及勞動部114年10月22日勞動條3字第1140085979號函辦理。
二、勞動基準法所稱工作時間,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之下,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之場所,提供勞務及受令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事業單位要求勞工參加與業務有關之在職訓練課程,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0月31日衛部照字第1140146376號函及勞動部114年10月22日勞動條3字第1140085979號函辦理。
二、勞動基準法所稱工作時間,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之下,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之場所,提供勞務及受令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事業單位要求勞工參加與業務有關之在職訓練課程,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