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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

一、服務對象:

1.雇主資格:就業保險投保單位僱用持有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開立「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推介卡」之失業勞工(不包含大量解僱或減班休息之單位)。

2.勞工資格: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推介卡」之日時未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且具施用毒品者身分者。

 

二、服務內容:

1.專人一案到底就業服務。

2.提供求職登記、就業諮詢、推介媒合及就業後追蹤關懷等服務。

 

三、獎助津貼:

       對象

期程

雇主僱用獎助

 

       對象

期程

勞工就業獎勵

全時工作

部分工時

 

全時工作

部分工時

僱用滿10日

4,000

4,000

 

第1-6月

5,000

2,500

每月最高

12,000

12,000

 

第7-12月

6,000

3,000

最高金額

144,000

144,000

 

最高金額

66,000

33,000

 

四、申請方式:

1.雇主/勞工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求職登記。

2.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職缺媒合或推介就業(開立獎勵推介卡)。

3.雇主:僱用滿30日或於勞工離職退保之次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

  勞工:受僱滿30日起至90日內提出申請。

4.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審核通過後,匯入帳戶。

 

五、聯絡資訊: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04-2228-9111#36200 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01
  • 發布日期: 2026-10-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點閱次數: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