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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辦理醫院開、歇業、異動會勘表-變更申請書

  1. 請依申請變更事項檢附相關資料及臺中市醫院變更申請書1份,詳見申請書後附說明。
  2. 變更申請書先至醫師公會蓋戳章,再送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辦理。
  3. 原開業執照留局註銷,並核發新開業執照。
  4. 開業執照規費:病床總床數100床以下者,新臺幣1500元;病床總床數100床以上者,新臺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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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資訊管理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6-12
  • 發布日期: 2023-08-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 點閱次數: 5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