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設籍本國或已婚新住民之懷孕婦女,懷孕35-37週時,提供1次乙型鏈球菌篩檢。 二、補助金額 每案補助500元。 三、應備文件 (一)本國籍:健保卡、孕婦手冊。 (二)新住民:持(1)戶口名簿與(2)旅行證或居留證,至轄區衛生所開立個案紀錄聯,再至特約醫療院所進行篩檢。 四、相關資訊請連結以下網址查詢: http://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