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家庭照顧者,讓照顧者獲得短暫的休息時間,紓解照顧壓力
二、申請條件
- 經評估家庭照顧者確實有照顧事實者。
- 已接受機構收容安置者,不適用喘息服務。
- 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其被照顧者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2至8級者,如其所聘外看因故無法協助照顧,得申請喘息服務,並自109年12月1日起實施。
三、服務內容分為:
1.機構喘息:由衛生局合約之養護中心或護理之家提供24小時照護。
2.居家喘息:居家服務員至家中提供照顧服務。
3.日間照顧中心喘息:失能者至日間照顧中心接受照顧服務。
4.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夜間喘息:失能者於夜間至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由機構工作人員提供照顧服務。
5.巷弄長照站臨托:由與衛生局特約之巷弄長照站接受照顧、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