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以後出生之幼兒,於出生滿2個月、4個月及12-15個月分別接種一劑幼兒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疫苗,共3劑。
接種請至本市各預防接種合約醫療院所或各區衛生所,請攜帶健保卡、兒童健康手冊(如為外籍人士,父母任一方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居留證),5歲以下高危險群,則應主動出具診斷書等證明文件。
另幼兒如在5歲以內曾接種過任何一種幼兒肺炎鏈球菌疫苗,其補接種之原則須視幼兒之年齡、接種狀況而定,請洽詢當地衛生所進一步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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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月1日起,幼兒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列入常規疫苗接種,請問實施對象有哪些?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16-11-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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