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及幼兒園等學前教托育機構於發現兒童有腸病毒、手足口症或疱疹性咽峽炎(均含疑似)感染案例,經疾病管制署公告進入腸病毒流行期後,當年度特定行政區曾有腸病毒71型或重症確定個案時,該行政區之學前教托育機構如同一班級七日內有二名以上(含)兒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毒、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均含疑似),應予停課停托;停課停托天數至少連續七日。
學校或機構遇到學童感染腸病毒應如何處理停課停托?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29
- 發布日期: 2024-01-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點閱次數: 3096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