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依據
本實施計畫依據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UNCAC)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第13點:「每年對公共機構進行廉潔評估,以激勵內部致力於追求更好的治理和建立良好的廉潔形象。」及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源自廉政風險評估的透明晶質獎是具樹立典範作用的制度,鼓勵各機關建構更有系統性的方法來定期進行廉政風險評估。」辦理。
- 評獎目的
激勵各機關(構)致力追求更好的廉能治理,積極推動資訊及行政透明,落實風險防制與課責,獎勵提升機關(構)整體廉能作為績效卓著之行政團隊,樹立標竿學習楷模,帶動政府廉政良善治理的全面躍升,提升人民對政府的信賴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