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老人健康檢查補助
(一)補助期限: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10日止。
(二)補助對象及標準:設籍臺中市65歲以上民眾(民國4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民國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每年1次。
(三)服務內容:胸部X光、心電圖、血清白蛋白、甲狀腺刺激素、大腸癌篩檢、失智症篩檢量表(SPMSQ)等檢查。
備註:大腸癌篩檢依年齡層分為55-75歲,每2年檢查1次、76歲以上,每年檢查1次。
(四)應攜帶文件:身分證、健保卡,若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多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五)配合成人預防保健服務,需空腹8小時。
(六)受理單位:本市委託之合約醫療院所(如附件)
(七) 洽詢電話 04-25265394 轉 3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