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加強本市居家服務督導員管理及溝通之專業技巧,以提升居家服務品質,爰辦理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
二、受訓對象:
- 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登錄於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之居家服務督導員,且於111年9月2 日前尚未完成「居家服務督導員在職訓練(基礎訓練)」者。
- 依111年9月2日「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公告後,符合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新登錄於居家式長照機構者。
三、授課方式及內容:
- 為維持訓練品質,含有案例討論之課程,課程規劃以60人為上限。
- 課程分為三天授課,各天課程至少間隔一週為原則。
- 為響應本局無紙化政策,上課講義及相關表單,採電子檔提供。
四、課程時間:112年度第一場:112年4月12日、4月20日、4月27日(共計3日)。
五、上課地點:
本府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3F簡報室。(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六、課程表:
112年度4月份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課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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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 |
上課時間 |
課程名稱 |
時數 |
講師 |
4月12日 |
10:00-12:00 |
社會福利服務政策及社會資源運用方法 |
2 |
蔡佑岷 |
13:00-15:00 |
居家服務督導員角色功能與職掌 |
2 |
蔡佑岷 |
|
15:10-17:10 |
居家服務基本法律認知及實務案例 |
2 |
游麗裡 |
|
4月20日 |
08:30-10:30 |
居家服務個案工作與倫理 |
2 |
全揚恩 |
10:30-15:30 |
居家服務實務及督導* |
4 |
潘思穎 |
|
15:30-17:30 |
常見疾病的認識* |
2 |
潘思穎 |
|
4月27日 |
10:00-12:00 |
緊急事故處理* |
2 |
潘思穎 |
13:00-15:00 |
居家服務品質監測概念及方法* |
2 |
張心怡 |
|
15:10-17:10 |
長照給付及支付常見疑義* |
2 |
陳惠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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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總計(應有案例討論以*標註)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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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報名方式:(報名已截止)
- 使用本局線上報名系統,網址: https://signup.hbtc.gov.tw/(另開視窗),搜尋路徑: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線上報名系統。(備註:開放報名為開課前一個月,截止日為112年3月29日下午5時截止,另報名時,請再次確認課程時間是否能全程出席,若無法全程出席,建請參考其他場次,以免喪失完訓資格。)
- 報名名額共60名,候補25名。(備註:完成報名者不代表已錄取,本局保留最終審核之權利,本課程採線上報名,請勿偽造他人身份及單位登錄資料進行報名以免觸犯法律,正取60名,餘為備取)
- 報名者須完全符合「受訓對象」之條件,本局將以「e-mail」通知錄取人員。
八、注意事項:
- 受訓對象之出席率應達100%,並依規定繳交2份個案報告。
- 於課程結訓時,受訓學員應全程出席且完成個案報告者,本局將於結訓2週內予以核發證書。
- 居家服務督導員依規定參加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明書者,不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相互採認,並由任職機構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正式認證。
- 不可抗力之因素包含確診、交通事故、大眾運輸工具誤點、生病住院等,需於第一時間填表申請或電聯(皆須提供證明資料,並由本局判斷是否接受請假),上述原因之外的請假原因被拒絕的可能性極高,若不准假代表要重新報名上課,建議不要輕易請假!
- 每場次僅開放5個補訓名額,非「不可抗力之因素」請假者,基本上不予准假,亦無法申請補訓。
- 請假申請本局將於3日內回復是否予以准假,7天內將審核通知是否得以參加補訓,無論同意與否都會發送通知,請以收到email為準,請耐心等候。
- 申請補訓成功後,除 『 不可抗力之因素 』(如第四點) ,不可再次請假。
- 持三個月臨時證者,須在到期前完成補訓,如效期過期者,須重新報名本局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重新完成 20 小時課程。
- 為利居家服務督導員完成資格訓練,建請給予參訓人員公假1天或不予扣當日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