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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20日起調整COVID-19病例定義及調整防疫措施(中市衛疾字第1120033444號、第11200334441號)

自3月20日起調整COVID-19病例定義及調整防疫措施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
2. 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
3. 新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
4.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指引
5.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隔離通知書更正切結書
6. 醫療院所通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併發症)個案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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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5-15
  • 發布日期: 2023-03-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點閱次數: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