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居住於本市符合社會救助法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無聘請外籍看護工,並經照顧服務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等級2-8級,以無法外出至社區據點、巷弄站共餐及無特殊餐食需求者為原則。
2.餐食設計:需依照服務使用者健康情形,由專業營養師設計適宜菜單。
3.送餐時間:週一至週五,中餐或晚餐送至服務使用者家中。
1.實際居住於本市符合社會救助法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無聘請外籍看護工,並經照顧服務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等級2-8級,以無法外出至社區據點、巷弄站共餐及無特殊餐食需求者為原則。
2.餐食設計:需依照服務使用者健康情形,由專業營養師設計適宜菜單。
3.送餐時間:週一至週五,中餐或晚餐送至服務使用者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