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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餐飲服務

1.實際居住於本市符合社會救助法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無聘請外籍看護工,並經照顧服務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等級2-8級,以無法外出至社區據點、巷弄站共餐及無特殊餐食需求者為原則。

2.餐食設計:需依照服務使用者健康情形,由專業營養師設計適宜菜單。

3.送餐時間:週一至週五,中餐或晚餐送至服務使用者家中。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8-23
  • 發布日期: 2023-08-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7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