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收案標準:
具行動能力(可自行走動、如廁、用餐),經醫師診斷臨床失智評分量表(CDR)2分(含)以上,家屬照顧困難之本國籍失智症者(應符合至少一項BPSD,需提交診斷證明文件)。
(二) 補助標準:
- 中度失能(CDR 2):
一般戶每月7,000元、中低收入每月9,000元、低收入戶10,000元。 - 重度失能(CDR 3):
一般戶每月12,600元、中低收入每月16,200元、低收入戶18,000元。
(三) 諮詢專線:
- 活力村團體家屋:04-22799212
臺中市太平區聖和里002鄰長龍路一段268-1號 - 心佳團體家屋:04-26270812
臺中市清水區鎮政路99巷10號2樓 - 樹仔腳團體家屋:04-22630181
臺中市南區樹義里020鄰樹義五巷137弄26號2-3樓 - 玫瑰園團體家屋:04-22085228
臺中市北區文莊里014鄰中清路一段53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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