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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公費肺癌篩檢補助計畫

一、為什麼要做肺癌篩檢呢?

篩檢可發現早期肺癌,早點治療可以提高治癒的機會,並降低肺癌死亡率喔!

(篩檢僅能早期發現病灶,後續仍需配合醫生治療及定期追蹤喔!!)

 

二、肺癌篩檢的補助對象:

符合肺癌家族史或重度吸菸史之民眾,即可每2進行一次肺癌篩檢!

補助對象

補助年齡

補助條件

具肺癌家族史

45至74歲男性

40至74歲女性

具血緣關係之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

(若有吸菸情形,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

重度吸菸史

50至74

吸菸史達20包-年以上,有意願戒菸(若有吸菸情形,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或戒菸15年內之重度吸菸者。

▲備註:

 1.補助年齡:以「年份」檢核,條件為「當次就醫年−前次就醫年≧2」(民眾於11181日接受本計畫服務,且檢查結果為無異常或無顯著異常,且符合本計畫服務對象資格,自11311日起,即可再次接受服務)。

 2.吸菸「包-年」定義:平均每日吸菸包數*吸菸年數

 (例如:雖然現在已經戒菸了,但之前有吸菸時,平均每天吸1包菸,共吸了20年;或每天吸2包菸,吸10年,以此類推)。

 3.以具肺癌家族史接受服務者,應檢具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曾患有肺癌之診斷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若無法提出證明,應填具聲明書(需罹癌家屬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

 4.以具有重度吸菸史接受服務者,應填具聲明書。

☆歡迎撥打以下專線詢問:(02)2522-0888 轉分機 896897898

肺癌早期偵測計畫

辦理醫院名單及聯絡資訊

「肺癌篩檢4000元全額補助」2分鐘宣導影片(國語)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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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1-10
  • 發布日期: 2025-01-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 點閱次數: 7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