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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認證課程(初訓)-最新開班訊息

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認證課程-最新開班訊息  

一、最新開班訊息

認可機關(構)名稱 預定開班日期/時間 預定開班地點 聯絡窗口
中華民國人體彩繪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

113/11/06(三)
08:00-19:00

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59巷2號6樓

謝小姐
04-22292389

大臺中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

113/11/11(一)
13:00-17:00

113/11/18(一)
13:00-18:00

臺中市北屯區天津路332-47

蔡先生

04-22379053
臺中市女子美容商業同業公會

113/12/6(五)

09:00~19:00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二段7158-1

黃小姐

04-23013052

 

台中市美容業職業工會

113/12/10()

09:00~19:00
臺中市中區平等街13

何小姐

04-22183468

二、法規依據

  • 營業衛生管理人員
    1. 依據本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營業場所應置衛生管理人員至少1人,參加衛生局或經認可機關(構)舉辦之訓練課程,經測驗合格並取得證明者始得擔任之;服務期間每2年應參加4小時以上之繼續教育課程。
    2. 本局每年網站上會公告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課程之開班訊息,請儘速報名以取得證明。
  • 適用對象
    1. 適用本自治條例之營業種類如下:旅館業、觀光旅館業、美容美髮業、浴室業、娛樂業(視聽歌唱、舞廳、舞場)、電影片映演業、游泳業、溫泉業。
    2. 旅館業、觀光旅館業、美容美髮(理髮)業、娛樂業(視聽歌唱、舞廳、舞場)及電影片映演業者,必修課程,共計8小時。
    3. 浴室業、游泳業及溫泉業,因應水質管理需求,增加「水質衛生管理」課程2小時,必修課程,共計10小時。
  • 罰則

經衛生局稽查人員稽查未取得衛生管理人員合格證明者,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負責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請依規定配合辦理,以免受罰。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29
  • 發布日期: 2024-10-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點閱次數: 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