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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寬限期只到113年11月29日,逾期未領用牌照上路行駛,最重可處新台幣3600元罰鍰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

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領牌2年的領牌寬限期至1131129日前需完成領牌,尚未領牌車輛將於1130日起加強執法取締,請務必盡速領牌。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20
  • 發布日期: 2024-11-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企劃資訊科
  • 點閱次數: 23